2012年6月23日 星期六
【小說】一晚 瞬間
誠品大門外連著一小段階梯,旁邊就是轉角。轉角的屋簷下,女孩靠牆壁坐著,看外頭在飄不大不小的雨絲,手中還拿著麵包當晚餐。她頭上的屋簷垂下勤美引以為傲的綠葉,和她身上的襯衫一樣綠,都潤了幾分雨珠。女孩灰色(她希望是灰色)的眼睛望向馬路對面,新整修好的市民廣場中,拉二胡的老街頭藝人坐在新位子,抹了抹光滑頭頂的雨水,打開背包吃起便當。幾個看起來像大學生的人倚在機車旁說笑。這種雨,大得令人不甘心走出去淋,卻也小得令人不甘心躲著。女孩若有所思地想,這也是個搭訕陌生人的好天氣──「嗨,你怎麼不去躲雨?」簡單不過的開場白。女孩吃完了麵包,將垃圾揉成一團,塞入塑膠袋。
這時候,她看見了男孩。男孩也看見了她。有時,當二個陌生人四目相對,他們就是有種感覺,知道彼此一定會說上話。此刻女孩便是這種感覺。男孩穿著附近學校的紫色外套。
「嗨。」女孩說。
「嗨。」男孩說,露出一個靦腆的微笑,「你怎麼自己坐在這裡?」
「吃晚餐躲雨呀。」
「你在附近補習嗎?」
女孩搖搖頭,「沒有,我來逛誠品的。你呢?」
「嗯。真不想去。」
「那就別去啊。」女孩笑。
「不行啦……」男孩無奈地說,「我哪像你們那麼厲害。」
「我們?」女孩注意到自己身上的制服,「哦,這不是我的,是我姐姐的。我才國三而已啦。還說不定會考上你的學校。」
「你為什麼穿你姐姐的制服?」
「嗯……我們今天扮話劇。」
「國三還玩話劇啊?」
「對呀。」
男孩看著她,然後笑了。
「嘿。」她搶在男孩前開口,語氣相當嚴肅,「你有沒有過這種感覺?──想要當另一個人。在沒有人認識的地方,把自己變成不是自己。以前的事情都沒有了,暫時作別人。我原本可以回家吃晚餐,但今天我不想回去……不想『回去』。」她看著男孩,「你懂嗎?」
在他點頭之前,女孩就知道了。他遲疑地點點頭。
「那,你是誰?」
女孩微笑了,「我的名字是陳雅婷,今年讀國三,我穿著姐姐的制服。我住宿舍,樓下是一間二手書店有嘴巴很壞的老闆。我來逛誠品,還要買禮物。如果你問給誰的,我會說是給朋友的。你呢?」
男孩出乎意料地認真地說,「我叫李源傑。我不想讀高中,在工廠上班。我在回家途中繞到這裡。」
女孩說,「你要陪我逛誠品嗎?」
「好,如果陳小姐願意當我的女朋友。」
「當然,李先生。」
他們走進誠品,似乎自然而然地牽起了手。
裡頭的空氣佈滿了溫甜的香味。聞起來像咖啡,還混了糖粉、巧克力、冰淇淋和熱茶,濃淳得令人昏昏欲睡。賣高級品的專櫃則發出專櫃的味道。女孩牽著男孩往裡想走,經過三個存在玻璃櫥窗中、擺著相同姿勢的假人,左轉,搭上手扶梯,遠離了咖啡和專櫃的味道。到了三樓,一堆堆嶄新的書擺在桌上,燈光是明亮的淡黃色。有種藝文沉靜的味道。人們各自翻著書籍,連走動的聲音也像是喃喃細語。多數人,也許包括他們,都是為了這喃喃的腳步聲而來。
女孩熟稔地穿過雷諾瓦拼圖店,到洗手間丟掉垃圾,洗了手,上了廁所。她出來後,和男孩說:
「我改變主意了。現在我誰都不是。」
「好。」男孩說。
他們一起逛了拼圖店。女孩很喜歡其中幾幅。她說,拼圖最好玩的就是能自己做出一幅漂亮的畫。但總是看了價錢,聳聳肩。男孩駐足在一盒畫著看海的孩子的拼圖前。女孩過來看看他在望什麼。
「啊,幾米的《星空》。」她說。男孩知道她還有很多話沒說。
他們又逛了特價電影,然後轉到書櫃上。他看著女孩靈敏地穿梭在桌子和人群之間,目光像是突然活了過來,認真地品味每一本書的名字和封面。有時伸出手撈魚似地撈起書本,看一看,隨手翻個幾頁再放回去。不知為何,他覺得幾乎泡在書中的女孩輕盈多了。自然而然的微笑總是最美。靠在桌邊看書的人不少,但女孩好像不受影響。她和人們似乎有種默契,取書、讓開、放書、回去,就這麼流暢地協調動作,比說好的還精準。
「你相信書有靈魂嗎?」女孩突然問。
「嗯,」他想了一下,「我相信。但我很少看書。你信嗎?」
「我總是遇到不看書的男生──我不信。你想嘛,如果這樣的話,出版社的倉庫裡面就有一堆長得一樣的鬼魂,陰陰慘慘,彼此大眼瞪小眼……」
「你想像力真豐富。」
「哪有!」女還笑了一下,「書就是紙和墨水而已。」
「人也只是骨頭和肉而已。」他打趣道。
「那你覺得人有靈魂嗎?」女孩頑皮地說,「不過有另一個說法。當人讀完一本書,他某部分的自己就留在書中了。每本書都有讀過他的人的靈魂,每個人也從書上得到一些。所以有時讀完一本很棒的書之後,會一直恍恍惚惚的,好像得到什麼,又失去什麼。」
「聽起來很像精氣散盡之類的嗯哼嗯哼。」
「我喜歡這個說法。」女孩沒理他,「來自《風之影》。不過我比較喜歡同系列第二本《天使遊戲》。」
男孩點點頭,「有時候看電影也會那樣。」
「對。好的故事都會。」
他們走到自然書籍區。女孩在此駐足許久,抽出一本本圖鑑看裡頭的照片和圖畫,翻閱一些看起來很枯燥的環境議題。然後轉到各類小說區。她的手滑過書脊,有時發出滿意的稱讚,有時則一皺眉頭,嘴裡咕噥著抱怨。男孩有趣地看著她,彷彿一個評論家一一點評,從表情就知道她喜不喜歡這本書。見到想讀又沒讀的書時,她又驚呼一聲。看她輕柔地摸過書本,好像在用手指品嘗著。
女孩突然停了下來,抽出一本書。臉上泛起傻笑。
「怎麼了?」男孩問。
「沒事。」她迅速地放下書,「走吧,我要下樓去買禮物。」
「給朋友的?」
她哼哼著敷衍過去。
二人並肩搭著手扶梯往下。彼此的手碰在一起,都覺得備在。一個沒有過去的,又似乎已認識很久的伙伴。前方的路人回過頭看了他們一眼,臉上一副「閃屁喔」的受傷表情。女孩和男孩不約而同地掩嘴偷笑。
下了一層樓,牆壁貼著黑色的「誠品文具生活館」幾個大大字樣,右轉進去。女孩的腳步慢了些,觀望著精緻擺設的精緻筆記本、馬克杯、耳機、包裝紙之類,但沒有停下來看,只偷偷摸了一下漂亮的大捲紙布。男孩看了看筆記本的標價,像女孩看到拼圖一樣聳聳肩。他們一直走到最裡面,幾面櫃子排著明信片。有四個大學生站著聊天。
女孩很認真地挑選起來,她瀏覽黑白的人像照片,然後看到桌上也散擺著一些,便也翻找著。
「嗯?找不到……」
「你已經看好款示啦?」男孩說。
「唔?不是。以前我姐在這邊了一張明信片給我,只是想看看還有沒有而已。那張很漂亮哦,像膠彩的深藍色,我一看到就愛上了,我姐才買給我。不過我不能送那張出去。」
「我也喜歡深藍色,越深越好。」
「沒錯,就像海洋。」
「還有天空。」
「還有森林。」
他很驚訝自己懂女孩在說什麼。
女孩拿起幾張「Alice in Wonderland」系列的明信片,上頭畫著可愛的愛麗絲和仙境生物們。她挑挑眉毛。
「你會喜歡這種嗎?」
男孩搖搖頭。
「我就知道,男生都不喜歡可愛的東西。」
她又考慮了幾種明信片。台灣風景的,她說對方根本不必再看了。鄉村景觀的,她覺得太普通,「很無聊,而且看了很沒感覺。」有一套歐洲攝影的,她咬牙思忖許久,最後還是放回架上。她反反覆覆走了好幾遍,同樣的明信片拿了又放,一次次翻看,翻得好像要把所有圖像記在腦中。
「我希望是……如果他願意當書籤,打開來能有特別的感覺,不只是一張……唉,我不會說。」
「是那個人很重要,還是你挑禮物都這樣?還是女生都這樣?」
「我不常送禮物的。」女孩沉吟著,慢慢地開口,「我問你哦,你會覺得喜歡一個故事很蠢嗎?」
「不會啊。怎麼會?」
「嗯,我是說很喜歡很喜歡,喜歡得一直想。想到又很激動。」
「你戀愛了吧。」
「或許吧。」
男孩一時接不上話。女孩又說:
「告訴你一個祕密好了。是一部電影。」她說,「我也說不上為什麼,就是很感動很喜歡。我以前會寫電影心得、介紹之類的,可是這部──有很多形容,但是都太局部,都說不到核心。我就是愛他,他整個故事、創作、音樂角色畫面,還有幕後的拍攝人員也很棒。我想我是愛他故事本身吧。這樣會不會很蠢?」
男孩以出乎認真的語氣說,「能這樣感動,很好啊。」
「可是好瘋噢。我很想抓住那個故事……用各種方式,補捉他的餘韻。我以前不管明星什麼的,但這次感覺很特別。很瘋,又瘋得很開心。」
「開心就好啦。你知道嗎?我曾喜歡一個人……」男孩和她都微微一笑,懂了一些事情,「我現在不喜歡他了。但是,我曾經愛過,那種感覺是很好的。當時也很瘋啊……可是很滿足。過去就過去了,當下很美好,就好。」
女孩點點頭,「我寫了一封信給導演。當然感謝的不只有他,還是想寫信給誰。我覺得實體信比較有意思,明信片是隨信要送的。」
「那部電影一定很棒。」
「嗯,當然啦。但我才不管。」
女孩終於挑中一張明信片。她一開始就注意到了,但選來選去,只有這張勉強合格。黑白的照片中,一個父親騎著腳踏車,後座的兒子手裡有根竿子,回頭望著相機。是誰。去哪裡。帶著什麼。那孩子似乎也對你回望:是誰。哪裡來。做什麼。
他們結了帳,再一次搭著手扶梯下樓,手緊緊地牽著。一樓,高級專櫃的高級味道傳來,櫃檯小姐看起來很無聊地看著他們走過。他們經過甜得發膩的Cold Stone冰淇淋店,熱烘烘的甜甜圈店,還有氣味香淳濃厚的星巴克。空氣暖呼呼的,香味濃得似乎飽和。接近門口時,外頭冰冷、陰暗的空氣透進來,已經天黑了。男孩將外套拉鍊拉上。
「對了,再告訴你一個祕密。」女孩說,「我是吃故事的妖怪。」
「嗯,我知道了。」他微笑。
二人走出誠品。路燈昏昏黃黃地照著新綠園道,半個城市都陷在黑暗中。老街頭藝人伴著配樂,沒有觀眾的二胡拉著老歌。另一批大學生走在綠園道上說笑。燈光溼溼的,馬路溼溼的,好像所有東西包括他們都溼溼的。雨還在下,維持不大不小的尷尬強度。一條街外的商店發出冷冷的明亮光線。女孩也覺得冷了,用手環著身體。
「我很不會認人。」男孩說,「以後如果遇到你,可能認不出來。」
「真巧,我也完全不會認人。永遠是被打招呼,然後怎樣都認不出哪裡見過對方那一個。」女孩說。
他們默默站在一起。
「那就……」
「你看過《泡泡公寓四人行》嗎?」男孩搶話。
「《The Bubble》,看過。」
他們都知道對方還有很多沒說。
「那就再見了。」
「好,再見。」
他們各自邁開腳步,各自往不同的方向,遠離誠品溫暖、澄黃的燈光,走入溼冷的城市夜晚。女孩踩著沾滿水珠的草,覺得一種熟悉的心痛。她想起男孩,但怎麼都想不起他的臉和聲音,只知道他曾經存在。女孩輕輕觸了觸眉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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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很清楚,是三月初寫的,一段恍恍忽忽的日子。
女孩不一定是我,男孩也不一定是誰。故事不一定全假,情節也不一定全真。
算是「吃故事的妖怪基地」由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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